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瑶海区,隶属于安徽省合肥市,位于合肥市主城区东部,东接肥东县,西、南滨南淝河,北邻长丰县、新站区,辖11个街道、1个镇、1个开发区,主管区域面积70平方公里,2012年常住人口90万。合徐、合宁、合芜等高速公路贴境而过,安徽汽车客运枢纽站、安徽邮政枢纽和合肥火车站等座落区内,南淝河水运通道通江达海,区内路网四通八达。近年相继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、全国青年文明社区示范区、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、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、全国青年中心建设示范区等20多项国家和省级荣誉称号。瑶海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,瑶海区和平路街道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称号等。2017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